李恒頴于二零一六年四月起出任本公司行政总裁(执行董事)。他亦为本公司之执行委员会主席,及本公司多间附属公司之董事。李先生于项目管理、物业发展、建筑实务和企业管理方面拥有逾25年经验。李先生分别持有澳洲悉尼大学科学系及建筑系的双学士学位,以及英国新特兰大学管理文凭。他为注册建筑师、香港建筑物条例(建筑师名单)内之认可人士、香港营造师学会资深会员、英国特许屋宇工程师学会特许屋宇工程师、香港建筑师学会会员、英国特许仲裁司协会会员、香港地产行政师学会会员、香港室内设计协会专业会员及香港调解仲裁中心会员。自二零二一年三月及七月起,李先生获委任代表香港建造商会担任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发展局的建造商委员会成员及土地及建设谘询委员会规划小组成员。李先生自二零二一年四月一日起,获选并担任香港建造商会第71届理事会第一副会长,参与理事会推动建造业发展的工作。他亦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广州市委员会委员。